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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林木种子(苗)总站开展全省林木种苗“两证”检查工作

    为依法加强我省林木种苗市场监管,维护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经厅领导批准,省种苗站于2015323日至426派出三个检查组对全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的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办理“两证”档案和实地抽查苗圃等方式进行。检查内容:查看各地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标签制度,查处无证和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子情况;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苗行为情况;种苗执法和质量检验队伍建设情况等。同时,听取各地加强依法治种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整治种苗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检查,至20154月底,全省612家苗圃共发证515本,发证率84.15%(个别苗圃正在核发或换证中)。其中:海口市105本;三亚市39本;儋州市45本;文昌市89本;琼海市43本;万宁市17本;五指山市16本;东方市25本;定安县10本;屯昌县9本;澄迈县26本;临高县10本;昌江县8本;乐东县20本;陵水县8本;白沙县14本;保亭县8本;琼中县23本。

        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下一步省种苗总站将继续加大指导检查的力度,进一步掌握全省林木种苗行业发展实情,有针对性地实施靠前服务,并对此次执法检查实施回头看,确保我省种苗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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