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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宝岛简报第22期

     

    我省举办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启动会

        为全面了解我省湿地资源现状,掌握湿地资源的动态消长规律,进一步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好湿地资源,按照国家林业局《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海南省林业局于322日在文昌市举行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启动会暨第二期湿地资源调查培训班。来自国家林业局湿地中心、规划院、调查技术支持单位,省林业局、文昌市及全省各市县林业局、保护区负责人,省级、县级调查队人员共100多人参加了调查启动会。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国家林业局规划院常务副院长刘国强、国家林业局中南院书记彭长清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会。

    马广仁主任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国际、国内湿地保护的实际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湿地建设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对湿地调查工作的领导;二是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三是做好调查成果和质量管理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技术方案和统一技术规程;五是要确保湿地调查的配套资金到位。彭长清书记、刘国强副院长分别就如何加强湿地调查工作组织领导、做好湿地调查成果和管理工作、保证湿地调查配套资金到位等具体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表示将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要求,共同完成好今年的湿地调查工作。培训班由华南师范大学江海声教授、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但新球处长进行授课,课后组织学员到文昌市重点湿地进行了实地操作,指导学员开展调查。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了学员的实地调查能力和技术水平,为推进全省湿地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供稿)

    省林业局审批办

    三项措施力推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去年以来,省林业局审批办紧紧围绕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牢固树立“阳光审批、高效便民”的理念,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创新机制,有力推动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创新审批机制,科学配置审批权。将部分简单类的许可事项和国家已下达销售指标定额的许可事项直接授权窗口审批,实行一级审批,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接件、办理,并专设检查人员定期按受理号抽检,根据工作人员工作处罚和奖励办法对出错率进行处罚。这种审批方式,将三级审批设为一级审批,使办件率较高的3个行政审批事项的绝大部分单件办理时限由承诺的10个工作日转为20分钟内办结。

    二、依法精简和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清理审批事项和压缩审批流程,对行政许可事项能下放则下放,能精简则精简。对已经按照规定撤销、下放审核审批权限的事项,坚决不再审批。同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布已发生变化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为止,已取消和下放了10项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预约服务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指导,避免服务对象走弯路。对权限在国家林业局审核审批的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将审批服务延伸到大厅之外,确保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能依法及时审核审批。(审批办刘俏敏供稿)

    省林业局审批办创新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办法

    有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省林业局审批办在遵循依法审批的前提下,创新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办法,加强调控,积极服务,为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一是加强定额使用调配管理。坚持“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国家、省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征占用林地定额,压缩和减少一般项目征占用林地定额的安排,确保省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是做好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项目选址、林地勘查等前期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做好审批材料组织工作;三是对重大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特事特办,大事快办,主动协调各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今年以来,省林业局审批办共办理4宗省重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其中2宗办理完毕,另外2宗项目的征占用林地手续正在有序办理中。(审批办刘俏敏供稿)

    编辑:慕立忠;审核:张其光

    本期发至: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省林业局领导、各市县林业局(农委、农林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直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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